定向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简称“定向投资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债务融资工具。
【产品特点】
1.期限:未做特别限定,可由主承销商、发行人和投资者商定,5年期(含)以下为主流品种;
2.募集资金用途:对于发行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品种,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等。对于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的品种,还可用于项目建设等中长期用途;
3.发行与流通:仅在事先确定的定向投资人范围内进行非公开发行与流通,也可以在存续期内增加投资人;
4.信用评级:不强制要求信用评级;
5.注册规模: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
6.发行利率:由于交易流通范围小于公募品种,需一定的流动性溢价,发行利率一般高于同类公募品种;
【适用对象】
1.公募品种额度已使用完毕的企业;
2.无法按照公募品种要求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企业,例如,涉密类企业或无法提供完整三年审计报告的企业;
3.有大额临时过桥或资金周转需求的企业;
4.拟进行较复杂的融资结构创新的企业。